吃瓜热门

福清市祖屋强拆案最高法院改判后,业主认为用补偿款代替补偿的行为违法,再次提起诉讼。

福建省福清市一处祖屋被拆迁事件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裁定政府强行拆除福清城区及地方道路的行为违法。然而,争论还没有结束。最高法院判决后,福清市政府于2025年4月决定给予行政赔偿25万余元,但业主陈代忠先生认为以行政补偿代替行政赔偿违法,再次提起诉讼。 10月10日下午,陈代忠先生向福清市政府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三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审判长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就休庭了法庭作出判决。 10月10日,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陈代忠诉福清市政府行政赔偿诉讼案。本报记者 王选辉 2018年7月7日,陈地忠祖屋被拆,此后,陈地忠向法院起诉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区办事处于2018年7月7日强行拆除原告陈代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两被告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推翻了此前的一审判决,驳回对陈代忠的起诉。福建省高院裁定,上诉人主张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征用范围,所涉及的拆迁是由石井村委会实施的。未进行拆除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的拆迁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议,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福清市政府、玉屏区政府强行拆除陈迪忠房屋的行为违法。陈代忠先生不服这一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陈代忠的重审请求。陈代忠随后向检方提出抗诉。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此事件向公安机关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三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立案审理此案。量刑有新证据,二审判决未能核实事实。它确定主要证据可能不足。 2025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裁定书显示,本案中,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未以纪要形式办理包括征地相关房屋在内的农田转用审批手续。福清市政府、玉屏区办事处越权强行查抄了陈代忠的房屋。一审判决认定该行为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宣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正确,最高人民法院予以确认d它。陈代忠辩称,福清市政府和玉屏区政府违反了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收费的基础已经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福清市政府决定给予行政赔偿。市政府做出赔偿决定,随后提起诉讼:因赔偿或补偿发生纠纷。针对最高法院的判决,福清市政府于2025年4月17日作出《关于陈代忠行政报酬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称,根据勘察和地图,陈代忠位于石井村祖籍地。根据最高院的调整意见,参照该项目2017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行政补偿250元,货币补偿536.91元。陈代忠不服这一决定,向福清市政府提起诉讼。在行政赔偿案中,陈代忠表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与本案相关的强拆行为违法。福清市政府、玉屏区办事处是具有补偿义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履行补偿义务。但福清市政府作出上述决定,以补偿金代替行政补偿,规避了补偿义务。行政补偿显然不逊色于行政补偿。承保范围还应包括室内物品损失和兴趣损失等。结果就是试图用行政补偿来限制数额一方应获得的赔偿。此外,陈代忠还提出了决定中确定的补偿安置区域有误、房屋价值过低、财产损失未得到补偿等相关意见。福清市政府诉讼律师在法庭审理中表示,最高法院判决后,陈代忠无法在期限前申请赔偿。由于未提交文件,福清市政府做出了赔偿决定。福清市政府出庭律师表示,市政府根据2017年补偿方案对陈代忠作出的补偿决定,是在合理范围内作出的决定,符合陈代忠的最大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考虑每个个案的特殊性,还需要考虑同一地区其他被拆迁房屋的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后,根据2017年度补偿方案,对陈代忠作出补偿决定。这让我们既考虑了陈代忠的最大利益,又在合理范围内维护了公平原则。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但法庭上并未宣判。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自有媒体平台“网易账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网易号是一个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媒体平台。

你可能也会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